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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年来,农村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语:“靠天吃饭”。农业的发展受制于土壤、水分、气候等自然因素,因此受到自然条件的较大影响。烟叶生产同样如此,对于烟农来说,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一年的辛劳付之东流。

天灾无情,烟草有爱。这个行业一直高度重视灾害救助,每年都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,尽量弥补灾害对烟农造成的损失。广东韶关烟区受灾后,保险及时赔付,解除了受灾烟农的后顾之忧。

为了更好地规范烟叶生产灾害救助工作,降低烟叶种植风险,解除烟农种烟后的后顾之忧,实现烟叶生产持续健康发展,中国烟草总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印发了《烟叶生产灾害救助工作办法》。该办法对灾害救助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。

背景与意义:

2010年,云南遭遇了百年一遇的全省性特大旱灾,引发了行业对灾后资金救助的反思。随后几年,黄淮地区、东南沿海一带频繁发生涝灾、旱灾、雹灾等自然灾害,呈现常态化趋势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烟草行业意识到需要建立完善的烟叶生产灾害救助长效机制。

2014年,《烟叶生产灾害救助工作办法(试行)》印发,对救助对象、标准、办法和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。2017年,《烟叶生产灾害救助工作办法(试行)补充规定》进一步完善相关条款。2019年的《办法》则在前两份文件基础上进行总结、梳理、补充和修订,旨在优化救助标准、办法和程序,更贴合实际,更具操作性。

救助措施:

《办法》规定,灾害发生后,首先启动烟叶种植农业保险进行赔付救助。若保险赔付不足,可以启动烟叶生产灾害专项救助程序。这种“双保险”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烟农利益,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。

救助标准:

针对不同情况,救助标准有所不同,但总体不超过每亩1500元。这一标准在广泛征求各烟叶产区意见基础上确定,旨在弥补烟农在生产中的物资投入成本,确保他们“虽受灾,不赔钱”。

农业保险:

农业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,在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《办法》详细规定了保费筹集、列支渠道、救助流程等,为保险制度的顺利推广提供了有力支持。

专项救助:

当农业保险赔付不足时,行业将给予烟农烟叶生产灾害专项救助。这笔资金由省级商业公司承担,对于资金困难的公司,可申请总公司支持。这种多类型、全方位的救助办法,为烟农增添了额外的安全保障。

修订与完善:

根据烟农投入的物化成本提高情况,《办法》对每亩的保险金额和保费进行了提升,调动了烟农和保险公司的积极性。同时,鼓励地方开展特色保险,为烟农提供更多保障。

总的来说,《烟叶生产灾害救助工作办法》的印发,标志着行业对烟农利益的高度重视和对灾害救助工作的深入思考。通过多种措施的实施,烟农的利益得到了更好地保障,为烟叶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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