售后服务

卷烟作为一种特殊商品,具有双重性。近些年来各地控烟措施逐步从严,但因卷烟社会需求的客观性、真实性和广泛性的存在,使得卷烟经久不衰。因此如何确保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,持续满足强烈的消费需求,维护社会稳定不仅重要而且必要。而卷烟营销则是行业发展链中的重要环节,涉及到生产管理、营销指导、销售服务等诸多方面,为此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要积极协调,相互配合、相互支持,认真履岗担责,在卷烟销售中尤其要谨防“三位”。

一、防客户经理工作“越位” 所谓“越位”是指超越自己的职位权责范围,行使了自己不该行使的职权,做了自己不应该做的事情,跨越正当权值范畴。众所周知,卷烟客户经理其主要职责是学习宣传国家烟草政策法规,调研市场、为客户提供卷烟信息、营销指导、品牌培育和新品推广服务,积极帮助客户做好合理进购、科学陈列、促销策划、新品推荐、真假识别、防盗防骗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的积累和创新。因此客户经理在卷烟营销时必须尊重客户个性,耐心倾听客户诉求,指导客户如何调研市场挖潜增效,帮助客户做好进购计划和品牌培育、陈列设计和促销谋划等;同时善意指出他们工作中的不足,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,并精心帮助纠正。然而据了解,一些客户经理在开展卷烟营销工作中经常“越位”。他们严重忽视“客户经理”其实只是为客户提供服务这一重要角色属性,尽职尽责为客户服务是工作之本。但是事实相反这些客户经理却错误认为“客户经理”是一个“官”,于是在走访卷烟零售户,开展营销指导时,常以“官”自居,高高在上,对零售户指手画脚,官腔官调,盛气凌人。轻则训斥、重则强行干预客户经营自主权。比如有的客户经理不经客户同意,强行查看客户卷烟进销账、盘问卷烟经营收益;在卷烟进购方面以权谋私,强行压任务,限品牌、定数量,若有不从则随意降低客户档位,减少供应量。也有少数客户经理以权谋私,通过给客户以“照顾”收受好处。还有客户经理个人回购、网购卷烟让客户销售,从中牟利。另外也有少数客户经理,超越卷烟营销指导本位,对零售户其它商品的经营肆意干涉,指责零售户这也不妥那也不当,看似“好心”实则令客户非常反感。上述种种客户经理卷烟营销“越位”的表现,必须引起烟草公司(局)领导的足够重视,尽管是少数,但是任期蔓延会严重影响行业形象,伤害卷烟零售户感情,从而影响卷烟经营。为此烟草公司要狠抓营销队伍建设、着力抓思想意识、政治责任和行业大局当担教育,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、大局意识强、能力素养好,有魄力有担当、有爱心有奉献精神的营销队伍,扎扎实实开展卷烟营销工作,助力卷烟销售。

二、防零售户经营“让位” 所谓“让位”是指在岗不担责,在位不谋事,缺乏应有责任,将自己应有的岗位职责拱手相让。我们知道卷烟终端的零售户是从事卷烟经营的执行者和第一责任人,他们思想意识如何,对待卷烟销售认识咋样,以及怎样开展卷烟销售,直接影响着卷烟销售的效果。俗话说“无烟不零售”,足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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